关于西区消防及安防监控工程项目 评分标准修改的公告
2019-04-08 00:00
我院于2019年3月20发布了关于西区消防及安防监控工程项目采购文件。现根据承办科室意见,经院领导批准,将其中原评分标准商务标部分条款一“高于总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”修改为“高于总控制价的视为废标”、条款二“有效报价基本得分10分”及条款三“报价每低于总控制价1%的得1分,最高分10分”删除,更改为条款“以投标方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,正负偏离1%扣0.5分”。
特此公告。
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
2019年4月8日